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44号)、《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常人社办〔2020〕4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3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经开区组织部,市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在常高校组织(人事)处: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44号)、《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常人社办〔2020〕4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3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级技师。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6年5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高级技师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资格考评。
(二)技师。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5年12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技师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
(二)技师。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至4月17日。全省技师选拔考试时间为6月28日,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来资格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按要求填报申报人员相关信息,并将申报所需要的材料扫描上传待工考部门复核。
在常各高校和全市各申报主管部门(单位)的通用工种高级技师申报指标按以下要求执行:本工种现有技师数超过20人(含)的,可申报3人;本工种现有技师数10~19人的,可申报2人;本工种现有技师数5~9人的,可申报1人;本工种现有技师数4人(含)以下的,不得每年连续申报。
各单位指标数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数据为依据。往年未通过全省高级技师综合评审人员不占申报指标。
(一)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培训考评工作,是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格外的重视,认真组织,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二)企业要积极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参加岗位等级晋升培训考评,协调安排时间、保障培训经费;同时,要支持鼓励合乎条件的非在编工勤人员参加岗位等级培训考评,全方面提升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队伍整体能力素质。
(三)各相关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对企业的申报材料来认真复核,严格把关,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确保材料真实、客观。对弄虚作假、虚报业绩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记入诚信记录,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等级考评。
(四)关于材料复核、网上报名时限。申报技师的纸质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申报名册),须在4月10日前报市工考办复核通过,4月17日前完成网上报名;申报高级技师的纸质材料复核在6月21日后进行,6月28日前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予报名。
(五)关于网上报名操作。网上报名操作详见“2025年工考申报系统操作手册”。经办人员账号授权,由主管部门管理员操作,详见“创建经办人账号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手册、说明证明以及报名汇总名册等材料,将发在有关工作群共享。
为确保数据准确一致,《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一式两份,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请在省一体化系统里将相关联的内容填写完整后下载并打印,并在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
(六)2025年全市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已启动,今年申报考评人员须在6月底前完成。凡有补2024年(含)前继续教育学习培训的,今年不得申报。
市工考办将在“2025年常州工考申报工作群”(QQ群号:1087737046)集中解答有关问题,指导全市申报工作,同时邀请系统运维人员线上指导网上报名操作,请各主管部门经办人员主动申请入群(不接受申报人个人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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